夆聿

(旧文)【福华】一场

【福华】一场

*BBC向福华

*福华带娃注意

*福华属于大家,ooc属于我

*我也不知道算不算意识流,反正是我流意识流。

*清水、生活、沙雕(其实也没有很沙我觉得)向

*越往后写我越想收回上面那行没有很沙这句话

*我出去旅游了半个月,中间断掉了,前后文风不一致,结尾也有些仓促,因为我记不起原来写啥(没有大纲的悲哀),而且我要去赶KA的文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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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起“一场”,您会想起什么呢?

一场电影,一场游戏,一场考试,一场空欢喜,戏剧的一个段落?

在遥远的伦敦,没有人会分什么“一场”、“一次”或者“一个”,没有量词的语言系统里,管他什么“GAME”,”MAKING LOVE”或者“APPLE”,统加上为“a”或者“one”。少了遐想的直白与便利,也许会多上一种逻辑的美感吧,但我总觉得这样少一种言外的浪漫。

Mr.Holmes和Dr.Watson,一个破案为瘾的侦探和一个未从战场回来的军医,就在这个叫做“London”的都市里,过着一场平淡却戏剧般的人生。

 

-1

Baker Street221B曾经堆满了危险的化学用品,现在也将堆满危险的化学用品——只是因为Rosie·Watson的到来,在军医的强烈谴责下,危险化学品旁边还堆了一些毛绒玩具——虽然女孩的兴趣明显在玩具旁边的实验台上。

侦探曾经满怀热忱地讲着军医的趣事,多亏Rosie的福,军医现在也有几件侦探的趣事可讲述一二——例如,在侦探预备掏出手枪对着BakerStreet 221B金贵的墙壁打上几枪时,他对着墙壁麻利帅气地从熟悉的口袋里拿出了拨浪鼓,与送茶来的目睹全过程的房东太太面面相觑。

Mrs.Hudson:“I am sorry to bother you.But,Sherlock,are you……”

Mr.Holmes:“I’m fine.Of course,I am fine.”

不过当军医抱着软乎乎的小团子回到这乱糟糟却温暖着的公寓里,女孩抱着侦探的脖子口齿不清含含糊糊地叫着他:“Sherlock”时,侦探总能轻松愉悦地笑起来——他之前总觉得情感只是一种会干扰理智的化学反应,如今他也这样认为,但他发现这样的反应反而能够在他“boring”的日子里平添趣味——虽然Sherlock还是觉得对着一个小孩傻乎乎地笑的行为蠢到家了,但他竟然也会乐在其中。

对于John·H·Watson来说,他至今也觉得Rosie·Watson说出的第一个单词就不同凡响,与众的“mum”、“dad”不同,那个单词是“Sherlock”,“Sherlock·Holmes”的“Sherlock”。

John:“I am fine.”

 

-2-

正如Watson小姐脱口而出的第一个单词与众不同一样,她的成长历程同样与众不同。John常常为此倍感烦恼,正如他在博客里写道:“我一直在做Sherlock的父亲。”*众所周知,他现在等同于两个小孩的父亲——Sherlock疯起来比小Rosie还疯(尤其在他无聊透顶之时),John常常要面临一大一小两人都赖在地上不知道在做哪门子实验的情景。

令人头疼的是,小Rosie完美的继承了母亲的特工头脑,在她初上学校之时就已经能勉强跟上Sherlock的推理思路——不过John和Sherlock都很少提及Mary的事情,John是不愿意提,Sherlock是最没有立场提的那个。

对于Rosie来讲,“mom”、“mum”、“mummy”口语化的词全是陌生的言语,倒是书面一点的“mother”更为熟悉——还是因为写作文可能会提到。母亲,对Rosie来说,是一张薄相片,是一张旧光碟,是一段旧影像——那还是Rosie背着父亲和Sherlock,悄悄翻出来看的。

不过Rosie从来不觉得自己比起别的孩子缺了什么。他们不过是一个父亲和一个母亲,Rosie觉得,自己有两个疼自己的“爸爸”就够了——虽然一个称做“dad”,一个称做“Sherlock”。

街头巷尾的小无赖们曾经因为Rosie没有母亲而嘲笑她。

我们的贝克街小公主骄傲地仰起头:“But I have two dads.You are only having one.”

假如这还不足以让小无赖们肃然起敬的话,Watson小姐充分展示了她从她的Sherlock爸爸那里学来的搏斗术(虽然John的近战很强,但他显然不希望Rosie学会)以后,她还是成了这帮小无赖的大姐大。

而且,小无赖们所不知道的是Watson小姐这算是最仁慈的做法,要是谁敢说:“Watson小姐没有妈妈”,这被贝克街的侦探和军医得知,她多出来的爸爸和原来的爸爸会一起让他们通通闭嘴。

 

-3-

在Watson小姐尚为婴幼儿时期,由于其小恶魔般的作风让侦探和医生忙得焦头烂额,两人常常最后张牙舞爪地躺在一块——有时在John的房间,有时在Sherlock那边,甚至有时在沙发上,走廊里,地上不知道哪儿。

众所周知,贝克街221B只有两间卧室,而随着时间推移,搬离婴儿床的Rosie·Watson将拥有自己的独立房间。

John和Sherlock沉默对视。

John:“我知道了,我睡沙发吧。”

Sherlock:“……不行,John。是我让你搬回贝克街的,不然你可能会继续待在你那所空房子里。我去睡沙发。”

John:“不可以,Sherlock,你能帮我带孩子已经很麻烦你了。……那……那我去诊所睡?”

Sherlock:“不行,John。Rosie需要父亲。嗯……而且你放心Rosie和我一块儿不会被带坏?”

John:“呃……你该不会是想说……”

Sherlock沉默地点上一支烟,在John威胁的眼神下又默默掐灭——Rosie来了以后,Sherlock自觉改掉了很多坏习惯,这点让John很是欣慰。

Sherlock:“是的,John。如你所想,我们两个一间房。”

John:“……”

John:“……”

Sherlock:“我知道,你可能很难接受。没关系,反正你和我被误会也不是一次两次了……不对,我是说,John,你要是介意的话,我觉得我们的小公寓也可以再添置一点家具了,我们可以再买一张床……”

John:“没问题。谢谢你,Sherlock。”

但其实Sherlock还没说完,Sherlock觉得John应该自觉地承担四分之三的房租,可Sherlock是不敢说,他觉得比起自己最好的朋友能留在自己身边,牺牲一半的床算什么(更何况这个好朋友还能做免费法医、保镖和传记作者什么的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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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Sherlock都觉得Rosie·Watson是个天才。

具体表现在连观察过人的John·Watson都没发现这小女孩待在车子后备箱里混进了案发现场。

当然Sherlock发现了,只是Sherlock不说。

对此苏格兰场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士表示:“我觉得大英政府和警探先生过于纵容这个怪胎和他的朋友。”

一位退伍军医表示:“我要搬离贝克街。永远。”

一位咨询侦探表示:“相信我,我的朋友。不超过一个星期,你就会搬回来。”

大英政府表示:“哦,我的弟弟,你已经蠢到连一个小孩子都管不住了吗?笨、小、孩。”

一位真正的小孩表示:“推理演绎法贼好用,我爱Sherlock爸爸。”

让我们回到案发现场*:

“你可能对这个感兴趣,Lestrade,”Sherlock拿出石头,说道,“凶器就是这个。”

“我看不到任何痕迹。”

“确实没有。”

我们的探长皱起了眉毛,与John同样疑惑地望向Sherlock:“那你怎么知道这是凶器的?”

Rosie·Watson突然冒泡,打断群聊:“石头底下的草还活着呀。”

唔,冷群了。

暖群小天使Sherlock成功模仿John(除了表情略微浮夸以外):“Wow!!!!Verygood!!My Watson!”

John:“Sherlock我真的要搬走了。”

 

-5-

谢天谢地。Dr.Watson还是搬回来了。

只是因为为了气Sherlock,故意在一周过了一天后搬回来——唔,这样看来侦探似乎失误了,但其实Sherlock猜到了,Sherlock只是也没说而已。

 

-6-

对于两位父亲来说,圣诞节是一个培养和女儿的感情的好时机——虽然七岁的Rosie小姐觉得圣诞节没什么意思——Sherlock以前也是这样以为的,他们还是为彼此准备了礼物。

John为Rosie准备了一只大熊玩偶——距Sherlock所言,那只熊和John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,不过这已经是Sherlock努力过后的结果了,之前John还一直想送Rosie一条华丽的公主裙——Sherlock觉得那玩意儿会被小Rosie压在箱子底下,直到她穿不下为止,他们的小女孩是个很有自己想法的孩子,她总是在上学路上吹着泡泡糖滑着滑板,但她穿上裙子是真的可爱——不过她不愿意穿罢了。

至于Sherlock,我们的侦探差点忍痛割爱,送出头骨先生,被军医按在地上干了一顿才收起了这样的想法——不过Sherlock本来也在开玩笑,虽然他现在有了John,不过他可不会抛弃自己曾经的朋友——虽然它很沉默。

Sherlock起初准备了一个碘钟实验,不过他觉得还是不够,又补充了一套电子积木,Rosie爱不释手,可喜可贺。

我们的小姐送给父亲们的礼物十分有趣,不得不提。她送给了Sherlock一副海盗船的立体拼图,以纪念他们之间的小游戏,Rosie还向Sherlock许诺,如果将来她成了船长,那么Sherlock就可以作她的大副;而送给John的东西得到了Sherlock认为Rosie本该拥有的裙子的待遇——压在箱子地下,因为那件T恤衫上印着“I don’t know”——Rosie觉得这是父亲的口头禅。

至于军医和侦探互相送了什么,我们就不由得知了,毕竟大人们还是要有些神秘感的。

 

-7-

后来贝克街养了一只狗,Rosie给它取名叫“Captain(船长)”——虽然美国队长可能会有些不乐意。

当然最后,Rosie也没有成为一名海盗,但她永远是个向往着自由的小女孩。

她和贝克街的两位常客一样,爱吃薯条和房东太太烤出来的小饼干。

她喜欢鸭舌帽,也喜欢福尔摩斯帽。

不过Rosie确实觉得父亲的胡子显老——这倒是和Sherlock一样。

 

—END—

 

*在第四季John博客是图片的穿帮镜头里的一句话,不过笔者写文时未能翻到清晰图片,但大概意思如此。

*原著《博斯库姆河谷疑案》,因为文沙雕我就懒得想案件了,我爱原著一辈子,原著是世界珍宝。

 

—感谢每一个红心蓝手和关注。

—感谢看到这里的您。

—以及,我真的喜欢调侃他们的胡子(详情请见合集上一篇)。
_无奖竞猜:侦探和军医互送的圣诞节礼物是什么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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